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若府办函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788-sb.com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府办函〔201845 

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2018788-sb.com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31 

 

 

 

2018年788-sb.com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耕地地力,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18209号)《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牧局<关于下达2010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发〔201825号)精神结合788-sb.com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通过实施农业补贴政策,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工作内容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一)资金来源。州下达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3.7万元 

  (二)补贴对象。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三)补贴面积。全县2017年播种面积64311亩,其中白河牧场耕地属于国有农场耕地,且没有耕地承包权,不具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条件,实际补贴面积44658亩。 

  (四)补贴标准。56.8/亩。 

  三、工作措施 

  (一)核实补贴面积。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以村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辖区内实际耕地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等相关工作,在审核、确认实际耕地面积基础上,建立村(耕地补贴清册,并于615日前将汇总、审核、确认后的实际耕地面积数据、补贴清册等相关资料,报县财政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备案。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负责实际耕地面积的终审确认,并上报州级主管部门。 

  (二)发放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提供的终审确认实际种植面积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在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底前,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耕地承包户手中。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788-sb.com县2018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并协调解决乡(镇)、村、(社)基层干部和委托代理发放机构工作经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严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补贴工作项目管理。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37-2298361;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举报电话:0837-2292799 

  )加强宣传培训。县农业畜牧、财政、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深入、持久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村组、到农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掌握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1. 2018年788-sb.com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2. 2018年788-sb.com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审核:张鹏 责编:泽仁壮尕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