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788-sb.com县2018年草原旅游业态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若府办发〔2018〕60号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788-sb.com县草原旅游业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788-sb.com县2018年草原旅游业态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788-sb.com县2018年草原旅游业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打击查处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升788-sb.com旅游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旅游业态范围定义
指农牧家乐、骑马点、购物点、帐篷宾馆、自驾游营地、养蜂场、演艺中心、温泉、景区景点。
二、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针和“建治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原则,开展全县草原旅游业态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旅游业态监管、规范旅游服务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游客、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全面整治草原旅游环境,促进我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规范建设内容
依照《788-sb.com县草原旅游业态经营禁止性规定》《788-sb.com县旅游业态建设经营准入标准》审查旅游业态申报人申报的建设用地、建设规模、建筑特色、建设地点、店招店牌、环保设施、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
牵头单位:各涉旅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局
(二)规范审批程序(规范和加强事前监管)
涉旅行政审批部门严格依照《788-sb.com县牧家乐审批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人申报的旅游设施按照总体规划和总体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的审查、勘察、修改和资质许可审批。由各涉旅乡镇统一初审同意后交由相关部门复审、终审。许可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审批单位现场划线圈点、打点打围、照片存档。杜绝未批先建、少报多建、建后扩建的违法违规现象。
牵头单位:各涉旅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消防大队、县公路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788-sb.com湿地管理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三)规范市场经营(规范和加强事中监管)
1.严厉查处打击旅游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新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为标准,严厉打击涉旅企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旅游行业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继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3.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或食品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许可准入。加强旅游景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4.针对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做到“三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两有证”(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在用设备定期检验)、“一预案”(有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状况、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检验证书、检修记录、使用登记和安全警示标志、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和监控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5.以清理整顿餐饮市场为重点,以明察暗访为手段,加强对宾馆饭店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我县市场价格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超市、宾馆(饭店)房价、景区和对外开放寺院门票价格、各类服务收费、购物点的明码标价,各藏家乐的价格秩序整顿等系列专项治理活动。
7.对农家乐、骑马点、蜂蜜销售点、购物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招牌由县旅游执法局统一审查和制作。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公路管理分局、县公安局、各涉旅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和加强事后监管)
1.涉旅餐饮市场监管:从环保、食品(药品)安全角度出发,严格查处环保不达标,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团餐接待点。
2.住宿市场监管:加快推进非星酒店、客栈(民宿)、乡村酒店(农牧家乐)标准化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对环保不达标、卫生不达标,不符合接待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服务质量较差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程序依法予以取缔。
3.旅游团队监管:严厉打击黑导、黑社、黑车及旅游客运非法营运行为。积极配合源头市场开展好“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不签订或不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未使用或不规范使用电子行程单,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和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4.演艺市场监管:加强对演出节目内容和质量的指导和监督,严禁演出内容不健康、质量不达标的节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营业性演艺场所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对消防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演艺场所进行大力整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加强涉旅设施建设用地用房建设、设施建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建侵占、不按规定布局建设等乱象的执法检查。
6.加强对服务人员的亮证上岗督促检查。
牵头单位: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消防大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788-sb.com湿地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公路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涉旅乡镇人民政府。
五、专项整治措施
(一)宣传动员和群众工作(4月1日—至5月10日)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占用草原草场用地的法律解释》《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禁止性规定》《旅游市场准入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旅游发展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公路分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788-sb.com湿地管理局、涉旅乡镇人民政府。
(二)依法行政处理(5月11日—5月30日)
第一步:下达整改通知书。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湿地管理局、县公路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发展局。
第二步:立案依法进行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执法人员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第三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第四步:下达催告通知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予以公告。
责任单位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第五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均由县人民政府指定强拆责任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三)依法专项整治(4月26日—6月15日)
第一轮:警告性依法拆除违规搭建的网围、围墙、厕所( 4月26日—5月20日)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20急救队)、湿地管理局、县公路分局、县信访局、县政府应急办、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州特警支队(三大队)、涉旅乡镇派出所所长及干警、涉旅乡镇政府负责人、涉旅村委负责人;县委宣传部记者1名、电视台记者2名。
第二轮:依法强制拆除违法违规搭建的功能性建筑(5月21日—5月31日)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20急救队)、湿地管理局、县公路分局、县信访局、县政府应急办、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州特警支队(三大队)、涉旅乡镇派出所所长及干警、涉旅乡镇政府负责人、涉旅村委负责人;县委宣传部记者1名、电视台记者2名。
第三轮:依法强制拆除违法违规搭建的功能性建筑(6月1日—6月15日)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20急救队)、湿地管理局、县公路分局、县信访局、县政府应急办、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州特警支队(三大队)、涉旅乡镇派出所所长及干警、涉旅乡镇政府负责人、涉旅村委负责人;县委宣传部记者1名、电视台记者2名。
(四)规范整改提升(4月—2019年5月)
第一阶段(4月—6月):督促风貌改造、规范建筑物和构筑物搭建、引导合法经营。
第二阶段(2018年6月—2019年5月):根据全县旅游业态风貌改造、依规建设、合法经营、要素配套、安全保障、服务提升、环保达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化信息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旅游发展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88-sb.com湿地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各涉旅乡镇。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成立788-sb.com县草原旅游业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统筹安排全县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组 长:泽尔登 县委书记
余开勇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万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阿 达 县政协主席
李恒春 县委副书记
代 杰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肖富全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马启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顺勇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泽 旺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文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刘跃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郁鑫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华尔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勇 县政协副主席
陈宏毅 县人民法院院长
俄 尕 788-sb.com湿地管理局局长
成 员: 胡 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俊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卢卫东 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主任
苟明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
彭 措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意希甲措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冀胜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陈明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荣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局长
迎 春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付 伟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洪 伟 县司法局局长
仁青夺吉 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方 强 县公路管理局局长
代 朗 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玛郎甲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 刚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 磊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余清燕 电信788-sb.com分公司总经理
李龙宇 移动788-sb.com分公司总经理
李 强 联通788-sb.com分公司总经理
王显刚 788-sb.com电力公司总经理
舒家亮 达扎寺镇党委书记
阿白泽仁 唐克镇党委书记
赵继升 红星镇党委书记
豆嘎足 班佑乡党委书记
白玛泽仁 阿西乡党委书记
扎 当 包座乡党委书记
刘 江 巴西乡党委书记
索朗泽仁 求吉乡党委书记
泽仁当周 达扎寺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洪涛 唐克镇人民政府镇长
祥秋夺吉 红星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应虎 班佑乡人民政府乡长
任永富 阿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 刚 包座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西郎甲 巴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达纳他 求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由仁青夺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服务保障等工作。
七、专项经费保障
从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为草原旅游业态的综合整治和提升巩固期,期间包括法制宣传教育、摸底清理、三轮强制性整治、三轮提升巩固阶段性工作。经费预算为30万元,县人民政府划拨专项经费保障此方案的贯彻实施,具体预算金额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