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若府办发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788-sb.com县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来源: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若府201857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788-sb.com县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6 

788-sb.com县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工作,帮助我县贫困家庭无业劳动力安置就业。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3238)和《关于明确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4111号)精神,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现有数量、就业难易程度、就业专项资金承受能力以及各用人单位所在辖区行政村数量、旅游业发展情况、生产生活环境等,2018年度共开发三类公益性岗位300个,拟安置300名就业困难劳动力上岗。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具有788-sb.com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八类”人员): 

  (一)经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进行了失业登记,接受各项就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回县未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五)年龄在18-45周岁的牧区无业中青年; 

  (六)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因灾失地农民; 

  (七)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退伍军人。 

  (八)在扶贫移民局登记的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2018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将优先安置贫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必须达到总安置数的70%以上。(若达不到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总安置数的70%以上的单位须向就业局提交由领导签字加盖鲜章的书面说明) 

  二、岗位种类、数量及职责 

  (一)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42)劳动保障协理员20个、城管市容协管员5个、交通协管员17个。 

  1.劳动保障协理员:协助乡(镇)政府或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排的有关劳动保障、城乡居民养老金征收、就业服务管理等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场、社区。 

  2.交通协管员:协助县交警大队和县运管所开展县城区域内各街道、巷口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及停车点车辆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相关乡镇单位。 

  3.城管市容协管员:协助县城管局开展县乡城镇基础设施和县城街道绿化日常管护。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二)社区服务类岗位(228个):乡村公共设施设备维护39个,城乡环境保洁189个。 

  4.乡村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员:负责城乡公益设施管理维护、应急排除等工作,兼劝导员、疏导员及交通维护等职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5.城乡环境保洁员:负责开展卫生宣传教育,集中处置所在辖区生活垃圾,负责旅游景区、G213线、S209线沿途环境整治,负责饮用水源卫生管理等。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三)经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公益性岗位(30个):县域内26座寺庙环境保洁30个。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由相关乡(镇)根据具体情况自定工作岗位职责。 

  2018年公益性岗位安置中,如遇用人单位找不到符合条件人员上岗或自愿放弃安置计划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本单位的计划退回县人社局和就业局,县人社局将根据其他用人单位的需求,在年度总计划内进行调剂。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788-sb.com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三、岗位申报程序和所需资料  

  (一)岗位开发原则 

  自今年起,各乡(镇)、场当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将按照上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的一定比例进行安置,未开展技能培训的乡(镇)、场原则上不予安置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开发程序 

  用人单位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岗位数量、招用条件、岗位待遇等,填写《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纳入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统筹管理。 

  我县公益性岗位实行按年度开发,上岗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同一符合条件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不超过三年。 

  (三)人员招聘与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在本辖区内(比如:某村的环境保洁人员,则只能在该村符合条件人员中招聘,不得从其他村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和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现场招聘的方式公开进行,招聘人数不超过县人民政府当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用人单位确定招聘时间后,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填写《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并公示,报县就业局审核,就业局再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范围。 

  由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日常管理,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持证上岗(佩戴袖章和上岗证),由本人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由他人顶替。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网格化动态管理。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将人员减少情况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花名册》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出现空岗需要补充人员的,按上述程序重新招聘,用人单位自行补充人员上岗的,不予拨付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已实现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3.不能由本人履行岗位职责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服从安排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6.有违法行为的。 

  (四)用人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需提供的资料: 

  1.《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2.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3.《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4.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公益性岗位管理承诺书》; 

  6.用人单位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情况; 

  7.用人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区域、考勤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办法等; 

  8.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从业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0.从业人员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11.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从业人员1寸彩色照片1张; 

  13.经县就业局调查并建档有就业意愿的牧区无业青年:必须是就业局已登记建档的人员; 

  四、待遇、补贴、申报资料及公示制度 

  (一)待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资金来源及标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于国家每年下拨的就业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上岗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后对其用人单位给予的补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补贴。 

  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目的是鼓励用人单位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就业,不是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环卫费或其他补助。 

  2018年补贴标准按(阿州人社办〔201612号)文件规定的全州最低工资标准1380/月执行。岗位安置时限为201861日至20181031日,共计5个月。补贴时限为上岗之日起至20181031日止。 

  (三)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向县就业局提供的资料如下: 

  1.《阿坝州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表》; 

  2.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由用人单位自制并盖章); 

  3.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支付凭证(银行鲜章); 

  4.经用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公示表》及公示结果; 

  5.经用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 

  6.《公益性岗位上岗证》复印件; 

  7. 从业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从业人员出具的领条(从业人员签字并摁指印); 

  10.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用人单位出具的领条、非经营发票; 

  11.工作总结及考核情况。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县就业局各1份。 

  (四)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公示制度 

  1.公示内容:申请者的名称、申请补贴项目及简要申请理由、审核意见、拟补贴金额及补贴期限等。 

  2.公示程序:第一步:由用人单位在所在辖区内公示(申请补贴时将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报就业局);第二步:县就业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由县就业局予以公示。 

  3.公示方式:在788-sb.com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在县就业局所在场所和街道、乡(镇)、场、社区等地点,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 

  4.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5.公示反馈意见的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提出资金划拨意见并及时支付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就业局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规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各用人单位每季度要书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局上报公益性岗位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专款专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于就业专项资金,为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发生,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与完整,2018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时,由用人单位“一把手”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管理承诺书》。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科学、规范使用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确保资金高效使用、专款专用。 

  (三)狠抓监督检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考核等情况和从业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上岗,一律不拨付补贴;凡不按要求申报、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上报相关材料、公益性岗位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将调整、削减或收回相关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计划;对虚报冒领、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由纪监部门追回所有资金,并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1.《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2.《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3.《阿坝州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4.《阿坝州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5.《阿坝州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6.《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花名册》 

        7.《公益性岗位管理承诺书》 

        8.《788-sb.com县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9.《788-sb.com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6 

审核:张鹏 责编:泽仁壮尕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