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sb.com县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0-06-10】 【来源:】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目标规划的制订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领导和管理广播电视中心站的工作;
(四)依照国家和广播电视部门的法律、法规对全县广播电视工作进行有效的执法监督、检查和处罚;
(五)负责全县农村“
(六)负责全县卫星接收站、有线电视站建设的申报审批和协调管理;
(七)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专用传输网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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