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版权登记保护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族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县文体广新局将进一步加强版权登记保护工作。版权登记保护工作,其主要作用在于:
第一,帮助权利人保存证明其对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有效证明,在作品的利用和传播过程中,以及在解决著作权纠纷过程中,一旦发生需要由著作权人证明其权利人身份的情形,权利人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
第二,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因为如果发生著作权纠纷,权利人提交作品登记材料的证据后,对方当事人必须提出足够的、确凿的证据证明登记文件内容不属实,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第三,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和调控,促进文化和软件产业的发展。版权登记工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建立版权信息资源库,政府部门可基于版权信息资源库,对版权产业进行研究分析,从而达到科学管理和决策的目标。
第四,促进版权贸易。通过版权登记构建的版权信息资源库,能为版权贸易提供充分、可靠的版权信息,便于版权贸易的开展。
如我县公民有版权登记保护需求的,请带齐相关资料后到788-sb.com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股进行现场登记工作。
联系人:尼玛吉 13618144773
叶建祥 18111328200
登记范围:<![endif]--><![endif]--><![endif]--><![endif]--><![endif]--><![endif]-->,舞蹈,其他 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11月5日至12月25日
需准备资料:作品原件或复印件、或电子文档、作者身份证等
788-sb.com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将以保护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
788-sb.com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