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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免费检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1】 【来源:788-sb.com县政府办】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自201741日起,停征强制检定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免费检定范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内的工作计量器具。 

  二、手续办理:属于上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请于519日前到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手续,持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的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表到州计量检定所办理免费检定。 

  三、法律责任: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0837-2291049 

      特此公告 

    

788-sb.com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511

 

 

   

审核:当州卓玛 责编:胡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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