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管理
【发布时间:2011-03-24】 【来源:788-sb.com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列》、《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第7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
办理对象及范围:我县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
办理条件:工程项目的业主。
办理手续:工程项目业主在788-sb.com县防震减灾局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图纸。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根据若物价[2010]11号,收费标准为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七,最高不超过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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