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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sb.com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0-06-10】 【来源:】

(一)承担788-sb.com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内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县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参与组织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治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组织起草我县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调整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中央管理和省管以外的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参加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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